| 索?引?號: | 1137010000418859XL/2021-01115 | 主題分類: | 政府辦公廳 |
|---|---|---|---|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發布日期: | 2021-06-09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字〔2021〕28號 | 有?效?性: | 0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
| 主題分類: | 政府辦公廳 |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 發布日期: | 2021-06-09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字〔2021〕28號 |
| 有?效?性: | 0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濟政辦字〔2021〕2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9日
(聯系電話: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護與考古處,66608763)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8〕54號)、《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辦發〔2019〕2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辦發〔2021〕8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全市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推進“文化濟南”建設。力爭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護利用水平明顯提升,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能力顯著提高,文物機構隊伍進一步優化,文物安全形勢明顯好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眾,文物工作在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建設“文化濟南”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彰顯,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文明探源考古工程。
1.落實國家文物保護利用重大戰略。積極參與國家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國重大項目研究。支持考古科研機構開展焦家遺址、城子崖遺址、大辛莊遺址等大遺址考古發掘和研究,厘清泉城文明史,構建齊魯文化標識體系,實證5000多年中華文明在黃河下游延綿不斷。(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2.扎實推進考古前置改革。深入實施我市關于推進國有建設用地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置工作的實施意見和補充意見精神,建立“先考古、后出讓”基本建設考古制度,在土地供應前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實現文物保護和城市發展協調統一的目標。(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加快考古遺址公園項目建設。推動城子崖遺址、大辛莊遺址、東平陵故城列入國家“十四五”時期重要大遺址。推進城子崖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全面提升遺址展示品質。編制大辛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規劃,實施遺址遺跡保護、遺址博物館建設等項目,開展大辛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工作。(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二)實施文物保護利用創新工程。
4.爭創國家、省級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按照《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創建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完善提升濟南古城區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創建實施方案,探索文物保護利用新模式,創建省級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打造具有全省示范引領性的歷史文化名城核心區文物保護與利用樣板,爭創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打造齊魯文化地標城市。(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5.發揮重點文物保護利用項目帶動作用。實施齊長城長清區定頭崖西山段保護展示工程,推進齊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快實施東平陵故城、靈巖寺、明德王墓、五峰山古建筑群、督城隍廟、題壁堂等一批文物修繕保護及展示工程。加強黃河主題文化保護傳承,開展黃河流域文化文物資源重大工程、重大事項策劃遴選,完成劉恩生故宅、北關車站舊址、三官廟漢墓群等一批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實施鄉村不可移動文物搶救保護工程,組織實施東峪南崖建筑群、小官莊墓群等一批文物搶救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助力全市鄉村振興戰略。(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區縣政府)
6.加強石窟寺文物保護利用。啟動石窟寺文物資源調查,與山東省文物保護修復中心開展戰略協作,重點推進千佛崖造像、長清蓮花洞石窟造像等一批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到2022年實現全市石窟寺無重大險情、重點石窟寺安防設施全覆蓋,提升石窟寺及石刻保護展示能力。(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7.做好可移動文物修復保護。進一步完善提升區縣級博物館藏品依法建賬建檔質量。完成市博物館藏品清庫任務。做好市、區縣級博物館書畫、青銅器、革命文物等可移動文物修復保護、預防性保護、數字化保護等項目,進一步提升藏品保存環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推進“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加強濟南泉水文化保護利用,積極推進申遺技術文本和保護管理規劃完善修訂、遺產保護立法、遺產要素修繕保護、遺產展示系統和遺產監測系統建設、遺產定向考古、泉水博物館建設等工作,加快“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步伐。(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
9.夯實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基礎。開展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和紅色文化遺存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革命文物和紅色文化遺存數量、分布區域、文化特征、生存環境、保存現狀,為科學制定革命文物保護政策和規劃提供依據;分批公布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名錄和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名錄。(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委黨史研究院、市退役軍人局)
10.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專項行動。完成具有重大影響、示范意義的中共山東省委秘書處舊址、中共山東省工委舊址、中共濟南市委市政府秘書處舊址等一批黨的早期革命時期及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革命文物保護工程,顯著改善革命文物保護現狀。(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委黨史研究院、市發展改革委、市退役軍人局)
11. 建設中共山東早期歷史紀念館。以中共山東省委秘書處舊址為核心,突出以王盡美、鄧恩銘等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和早期黨組織進行革命斗爭的歷程,全面展示山東早期黨組織創建發展歷史,建設中共山東早期歷史紀念館,打造全國知名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委黨史研究院、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文旅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12.高標準建設黨性教育基地。重點推進大峰山革命根據地紀念館、萊蕪戰役指揮所舊址紀念館、中共山東省工委舊址展覽館等陳列提升工程,打造一批主題突出、導向鮮明、內涵豐富、在全國有影響力的黨性教育基地。(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委黨史研究院、市退役軍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黨校)
(四)實施博物館高質量發展工程。
13.加強省市區三級公共博物館建設。以省市文化館群共建為契機,配合推動山東自然博物館建設。規劃建設濟南市博物館新館等一批公共博物館,完成章丘區博物館和城子崖遺址博物館智慧化改造提升工作,以及長清區博物館新館、商河縣博物館新館陳列展覽和對外開放工作,推動平陰縣博物館新館建設。(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清區政府、章丘區政府、平陰縣政府、商河縣政府)
14.提高博物館免費開放社會效益。開展博物館運行績效評估,落實博物館年報制度,提高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運行管理能力,積極申報精品陳列展覽和優秀社會教育活動案例評選,推動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水平顯著提升。(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15.優化博物館體系建設。堅持省、市、區和行業聯動,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博物館,構建起以市博物館為龍頭、區縣級博物館為骨干、行業專題博物館為支撐,主體多元、類型多樣、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博物館體系。(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16.提高館藏文物精品展示利用率。挖掘公共博物館館藏文物資源,推出《我從漢朝來——文物世界中的漢代濟南》《邑都濟北——雙乳山濟北王墓專題陳列》《麥丘遺風 溢彩流光 歷史文物展》等一批文物精品展覽,提升《考古圣地——文明之星》《驚世漢王陵——洛莊漢墓文物展》《車馬威儀——危山漢墓文物展》等展覽活動,不斷提高館藏文物精品展示數量和展陳質量,講好泉城文物故事。(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五)實施文物保護管理水平提升工程。
17.把文物保護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關專項規劃時,要征求文物主管部門意見。要將文物資源空間信息納入國土空間信息平臺,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一級文物分布區等歷史文化保護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8.建立健全一般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機制。落實國家文物局《關于加強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號)要求,各區縣成立由文物、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地方志等部門以及專家、社會公眾代表等組成的文物審查委員會,制定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具體保護措施。因自然災害、城鄉建設等原因造成一般不可移動文物本體不存或損毀殆盡無法修復的,經文物審查委員會核查確已不具有文物價值的,履行相關程序后撤銷登記。(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19.提高文物保護利用社會參與度。鼓勵社會力量依法依規以認領方式,自愿投入資金修繕保護、管理使用市、區縣兩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鼓勵依法通過租賃、征收等方式取得屬于文物建筑的農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統一保護開發利用。組織國有博物館成立志愿服務隊,推動文博志愿服務常態化規范化發展。(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濟南文旅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六)實施文物保護科技支撐工程。
20.提升考古工作科技化水平。提高考古機構基礎設施和科技裝備水平,推動大數據、云計算在考古文物領域的應用,加強多學科合作提升考古研究水平。加強考古成果展示利用,因地制宜、形式多樣地開展公眾考古活動,讓優秀傳統文化進校園、進社區。創新濟南考古館展陳方式,推出更多數字文物產品,建設智慧考古館,開展云展覽、云考古等網上活動。(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1.加強博物館科技賦能。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推動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創新,建設數字化博物館,推進線上全景展覽和3D文物展示,打造云上博物館。(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2.加快文物資源數據庫建設。完成全市已登錄不可移動文物復查工作,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束后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進行普查,及時登記公布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建立全市不可移動文物數據庫。加強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成果管理與利用,實施博物館珍貴文物數字化保護項目,整合全市數字化博物館信息資源,配合完成全省文物資源數據庫建設,實現公共博物館館藏珍貴文物數字化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實施文物法治建設工程。
23.加強文物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將學習宣傳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納入干部“八五”普法教育規劃,并作為公務員知識更新培訓的學習內容。(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委組織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4.完善文物安全聯合工作機制。聚焦法人違法、盜竊盜掘、火災事故三大風險,堅持專項行動和常態化監管相結合,重點開展全市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對重大文物安全隱患、文物安全事故和違法犯罪案件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者不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駐濟海關)
25.全面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按照“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文物管理使用者的文物安全直接責任,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區縣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落實區縣政府文物保護主體責任。發生文物違法案件并被省級以上文物主管部門約談的,列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綜合評價體系負面清單。(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
26.強化文物安全天網平臺建設。建設提升區縣文物安全天網平臺,與省文物安全監管平臺對接,及時監測發現文物安全隱患,強化實時監督和事前預防。建立文物安全隱患清單化治理模式,實施文物志愿服務工程,開展“濟南全民文保行動”。(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實施文物保護利用宣傳工程。
27.創新形式講好濟南文物故事。充分利用文化和遺產日、國際博物館日、紅色文化主題月等節慶日,采取音頻、短視頻等“短平快”宣傳方式和傳播手段開展“泉城寶藏我來說”等系列宣傳活動,使更多公眾走近文物、了解文物,共享文物事業發展成果。(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濟南日報報業集團、濟南廣播電視臺)
28.推動濟南文物“走出去”。擴大與國內各省市間的文物館際交流。發揮省會經濟圈一體化博物館聯盟作用,實施文物外展精品工程,加強在文物保護、陳列展覽、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打造對外文化交流品牌。(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9.推進文物保護與教育融合。完善中小學利用博物館學習長效機制。將文物保護利用知識納入中小學教育體系。鼓勵高等學校、技工院校、中等專業學校開設文物保護利用公共課程和選修課程。認定一批博物館青少年研學實踐基地,研發推介一批博物館研學游、體驗游精品線路。(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30.推動文旅融合發展。統籌文物與文化、泉水、生態、康養等各類資源,充分利用大明湖、萬竹園、千佛山、靈巖寺、四門塔以及大遺址等文物資源,打造2-3日濟南文化游精品線路。大力發展紅色旅游,提升紅色旅游景區品質,培育打造“英雄濟南·泉水文化體驗之旅”“萊蕪紅色生態之旅”等紅色旅游精品線路,推出“英雄濟南”“紅色濟南”研學旅行、體驗旅游項目。(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
31. 鼓勵文物博物館單位開發文化創意產品,推介參加全國文博文創產品評獎活動,加大文創產品推廣銷售力度,創新營銷方式,所得收入按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務、藏品征集以及對符合規定人員予以績效獎勵。將符合條件的文物博物館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項目納入文化產業發展資金支持范圍。(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九)實施文物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32.加強文物保護機構隊伍建設。強化各區縣基層文物保護和研究隊伍建設,明確履行文物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的機構,配齊配強文物工作人員。未設置專門機構的文物保護單位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文物保護巡查管理。(牽頭單位:各區縣,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文化和旅游局)
33.加強文物領域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全市文博專家智庫。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合作,采取崗位培養、學歷教育和在職教育方式,打造學術型、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兼備的專業隊伍。建立保護項目與人才培養聯動機制,加快文物建筑保護修繕、文物保護修復、藏品管理、展覽策劃、火災防范等領域緊缺人才培養。建立科學積極的人才評價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平衡統一。(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要切實履行文物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的文物工作協調機制,把文物工作列入本級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支持文物行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二)保障工作經費。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將文物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探索政府購買保險等形式,加大文物安全預防資金投入,確保全市文物安全。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細化目標任務,強化推進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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