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臨街單位“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制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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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濟南市城市管理局
時間:2021-09-09
現將制發《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南市臨街單位“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發目的
為有效提升城市市容環境,打造“潔凈有序”的泉城風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有關規定,市城管局牽頭起草了《濟南市臨街單位“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計劃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工作,督促臨街單位履行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秩序義務,實現政府負責下的社會多元主體共同治理,共同促進城市品質提升。
二、制發依據
1.《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城市綠化條例》;
3.《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
4.《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5.《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6.《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
7.《山東省城市管理導則》;
8.《濟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
9.《濟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三、征求意見情況
市城管局牽頭開展調研,先后8次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區縣城管部門、部分街道辦事處、相關業務部門、企業、臨街商鋪參加;并分別征求各區縣、市直相關部門的意見,同步在市城管局網站公示并征求意見。共收集意見建議71條,采納40條,不予采納的也給予回復解釋,先后經30多次修改后,市司法局通過合法性審查。
《辦法(征求意見稿)》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工商聯會簽,意見一致。
市政府常務會議題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會簽,意見一致。
四、領導審閱情況
2021年3月2日,王京文同志在《市城管局關于臨街單位“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情況的報告》上批示:“報述濤市長閱示,制定一個“門前五包”管理辦法,對細化市容管理十分必要,建議提報市政府常務會研究”。
3月3日,述濤同志圈閱同意。
五、會議審議情況
8月31日,經市政府第136次常務會議審議研究通過,按程序制發。
六、文件主要內容
內容共分為總則、標準與實施、監督與考評、獎勵與懲罰、附則五章二十五條,明確通過市級統一制定“門前五包”責任制辦法,市區街居四級聯動落實責任,細化評價標準,創新獎懲方式,共同抓好包環境衛生、包市容整潔、包基礎設施、包秩序良好、包綠化美觀“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核心內容是:
(一)確定了“門前五包”內容。一是包環境衛生,做好責任區內衛生保潔、清掃冰雪等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工作。落實垃圾分類要求。及時勸阻、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二是包市容整潔,保持責任區內建(構)筑物立面整潔,維持垃圾收集容器及門前自有、公共設施完好整潔。三是包設施完好,不得損壞門前各類市政公共設施。建筑施工或門店裝修時,須圍擋作業。四是包秩序良好,自覺有序停放車輛,對亂停亂放車輛進行勸阻,不占道經營、店外經營和堆放貨物。五是包綠化美觀,維護責任區內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發現問題,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市12345市民熱線反映或舉報。
(二)明確了部門職責和實施主體。一是市城管部門負責全市“門前五包”責任制工作的推進、協調、監督。二是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園林和林業綠化、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門前五包”責任制實施工作。三是各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負責本轄區內“門前五包”責任制的組織領導、日常管理、檢查指導、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各區縣城管部門按照各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要求做好轄區范圍內“門前五包”的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門前五包”責任制的具體實施。四是臨街各類設施所有權單位、管理單位、經營單位要切實做好相關設施運行維護工作。
(三)制定了有效實施的措施機制。一是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與臨街單位簽訂“門前五包”協議書。二是對臨街單位實行檔案式管理,進行調查摸底和登記,建立電子臺帳,實行動態管理。三是推行“路(街)長、店長、樓長+城管社會組織”制度,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或城管部門工作人員擔任路(街)長,商戶代表擔任店長,居民代表擔任樓長,成立城管社會組織,協同督促臨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工作。四是各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評選“門前五包”星級單位并掛牌獎勵。
七、公開屬性
該《辦法》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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