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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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濟南市政府門戶網站
時間:2025-12-29
一、政策背景
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是激活農村資源要素潛能的重要路徑,是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村集體和農民“雙增收”具有重要意義。圍繞做好這項工作,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按照相關要求,經過“兩審三評”、部門會簽等工作流程,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二、政策依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關于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農政改發﹝2023﹞1號)和《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魯農政改字﹝2024﹞5號)等文件。
三、出臺目的
一是推動市場規范發展。健全流轉交易機構與服務保障體系,統一交易規則流程,規范流轉交易行為,推動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一體化發展。二是激活農村資源要素。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完善運行機制、擴大交易規模,盤活農村各類資產資源,促進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和保值增值。三是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暢通城鄉要素雙向流通渠道,釋放農村資源要素價值,引導人才、資本、技術、項目等要素向農村集聚,為鄉村產業振興和集體經濟發展注入持久動力。
四、重要舉措
一是優化市場體系和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市場體系建設方面,充分利用現有服務場所、機構,采取政府主辦、授權或委托經營等多元模式,激發市場發展活力;服務保障體系方面,明確市、區縣(含功能區,下同)、街道(鎮)、村集體四級保障職責,構建分級負責、逐級落實的服務保障機制,逐步形成協同服務、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是升級信息平臺和推動數據互聯共享。平臺升級改造方面,重點完善濟南市農村產權交易信息平臺的線上資料審核、網絡實時競價、線上結算等核心功能,逐步實現交易全流程線上辦理;平臺數據互聯方面,統籌協調多部門聯動、多平臺監管,推動與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臺、不動產登記系統的數據互聯共享,打破數據壁壘,賦能農村產權交易提質增效。
三是嚴格進場交易要求和健全制度體系。進場交易要求方面,明確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全部進場交易,界定土地經營權流轉進場公開交易的具體情形,指導各區縣劃定其他相關項目的最低進場標的額;制度體系建設方面,細化全流程操作標準,壓實農業農村、園林和林業綠化、城鄉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分類制定交易規則,以交易流程閉環監管與系統化制度設計,筑牢農村產權交易安全屏障。
四是拓展服務功能和延伸服務鏈條。拓展服務功能方面,鼓勵交易機構圍繞農村產權交易核心需求,匯集多領域專業服務資源,提供精準適配的場景化服務,比如引入專業測繪服務破解土地流轉權屬邊界不清晰問題;延伸服務鏈條方面,允許交易機構聯合銀行保險機構提供抵(質)押物處置交易、農業保險投賠等金融服務,同時向農產品產銷對接、農業社會化服務等領域延展,助力全市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高質量發展。
五、本級政策措施與上級的異同、特點
《實施意見》在遵循上級關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原則、定位、運行要求的基礎上,更加突出本地實踐導向,細化相關政策措施。在職責體系上,提出健全市、區縣、街道(鎮)三級流轉交易機構,明確市、區縣、街道(鎮)、村集體四級服務保障職責,進一步突出公益為主、市場運作的導向。在交易平臺上,提出促進相關平臺互聯互通,提升平臺線上交易功能,旨在提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公開、公平程度。在市場運行上,就主體資格、交易品種、進場要求、交易流程、功能拓展、風險防控作出細化規定,進一步提高相關措施的可操作性。在監督管理上,明確在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農業農村局和有關成員單位各司其責,以促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發展。
六、解讀機構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構:濟南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方式:0531-517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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