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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涵養風清氣正的司法生態

    發布日期:2020-05-12

    信息來源:人民日報

      筑牢廉潔司法“防火墻”,始終在路上。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兩年多以來,檢察機關落實相關規定,嚴防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等行為,對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項目安排等5類事項進行報告,目前共收到有關事項報告18751件。制度的嚴格落實,彰顯了司法機關堅守公正司法底線的決心和勇氣。
      堅守公正司法底線,司法人員要剛正不阿,勇于擔當,敢于依法排除來自司法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干擾。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先后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要求對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并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這些規范性文件被稱為“三個規定”,是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
      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落實“三個規定”有助于凈化司法機關的工作環境、為司法人員維護公平正義提供更多制度保障。檢察機關系統內巡視發現,舉凡檢察人員辦案違紀違法,背后多有“干預、插手”的影子。為了從制度上消除形式各異的過問行為,打消一些司法人員不愿填報、不敢填報相關記錄的思想顧慮,最高檢先后印發相關實施辦法和填報細則,守住“逢問必須記錄”的底線。堵死插手、干預的“后門”,同時打開社會監督的“大門”,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等,為群眾查詢案件信息,提出控告申訴提供方便。常態化的“一月一填報”活動,讓越來越多的檢察人員從“他律”走向“自律”,逐漸養成主動記錄報告的習慣。
      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是中央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的政治要求,是司法機關必須履行的政治責任,不能有半點含糊。修訂后的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等均規定,對領導干部等干預、插手司法辦案的,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報告。黨內監督條例、政法工作條例對此也有明確要求。全體檢察人員要強化守法意識,形成記錄報告的法治自覺。此外,還應形成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職業自覺,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真正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實踐證明,只有責權統一,讓司法人員都能對案件質量負責,才能最大限度地釋放司法責任制改革的紅利。“三個規定”為司法人員依法履職挺直腰桿提供了“護身符”,沒有理由不自覺執行好。
      需要看到,反腐敗、抗干擾離不開制度機制,也離不開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讓“三個規定”鐵律生威,重在把日??嗫谄判牡慕逃D化成潤物無聲的文化,形成“問與不問都一樣,依法辦事最重要”的社會認同和“逢問必錄是鐵律,職業倫理要牢記”的職業認同。在司法人員中形成自我凈化自我提高的濃厚文化氛圍,就能有力推動全面依法治國。

    編輯: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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