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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市場監管總局出臺規定

    破解企業被冒名登記難題

    發布日期:2024-01-19

    信息來源:人民日報

      為有效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破解企業被冒名登記難題,強化對提交虛假材料責任人的懲戒,加快構建誠信守法的市場秩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實施。
      《規定》明確,堅持全程防控,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針對實踐中假冒企業違法行為隱蔽性強、蔓延快、社會影響大等特點,提出加強身份核驗、強化部門協作、實行信息比對核驗、完善撤銷登記程序、對已立案調查的企業依法不予登記、嚴懲不法中介機構違法行為等制度措施。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查處假冒企業登記行為鑒定難、鑒定貴的問題,明確登記機關可以結合具有法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撤銷企業登記等決定。嚴格規范企業登記代理行為,明確要求中介機構在辦理登記業務時應當表明其代理身份;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提供虛假信息或者材料;不得以轉讓牟利為目的,惡意大量申請企業登記,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對于提交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企業登記的,由登記機關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直接責任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企業登記,并依法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編輯: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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