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4日,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濟南市開展了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形成了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12月23日向濟南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市委副書記、市長于海田主持,督察組組長張術平通報督察報告,市委書記劉強作表態發言。副組長趙峰,督察組有關人員,濟南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功能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濟南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將“生態環境美”納入強省會建設目標,全力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四新”經濟占比達到40.5%,全市萬元GDP能耗強度較2020年降低18.8%,鐵路貨運周轉量較2020年增長6.5%,化肥、農藥使用量分別較2020年減少7.5%和15.76%,在全國低碳城市試點評估中獲評最高等次。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連續5年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2023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較2020年改善13.6%,細顆粒物濃度改善22.4%,地表水國控斷面連續3年100%達標,全市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實現100%,率先在全省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
濟南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積極推進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12月15日,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3803件,責令整改177家,立案處罰72家,立案偵查23件,約談8人,問責5人。
督察指出,濟南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思想認識、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責任壓實上還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夠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濟南市黃河流域重要中心城市的定位認識還有差距,在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示范效應不夠明顯,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配置等方面還存在短板。一些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壓得不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落實不夠有力。對市政道路挖掘工作統籌協調不足、統一監管不力,未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環節。部分行業企業廢氣污染治理水平低,存在現場管理水平低下、窯爐無組織排放等問題。揮發性有機物管控不力,部分企業未按規定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建筑工地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多個建設項目存在施工道路未硬化、未采取抑塵措施等問題。移動源監管存在漏洞。部分建設項目未嚴格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出場(廠)備案登記制度。
三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水質持續改善基礎不夠牢固,個別國控斷面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距斷面“增Ⅲ ”管控要求仍有差距,部分生態修復項目進展緩慢。污水處理設施布局不合理,個別污水處理設施超負荷運行,部分區域雨污分流不徹底。
四是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還有欠缺。建筑垃圾排查整治不徹底,尚未出臺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相關工作規劃。多家建筑垃圾消納場達不到《建筑垃圾處置技術規范》要求。部分區域脫硫石膏、鋼渣等違規堆存。
五是部分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問題突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短板,礦坑水等非常規水利用不充分,個別區縣違規取水問題突出。大中型礦山綠色礦山建成工作進展較慢,部分山體破壞問題嚴重。環境管理要求落實不嚴格,部分企業存在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無證非法排污、未辦理環評手續、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督察要求,濟南市委、市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以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要堅定走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道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四水四定”,強化水資源管理和利用,堅決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切實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形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新示范。
督察強調,濟南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省委、省政府,并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將根據要求通過省級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濟南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