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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我市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縣區可按規定調整資金用途

    發布日期:2018-03-13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近年來,隨著中央及各級政府對“三農”工作投入的不斷增加,涉農資金多頭管理、交叉重復、使用分散等問題日益凸顯。為深入貫徹中央、省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濟南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實施意見》。
      根據意見,統籌整合的涉農資金主要支持十大農業特色產業及“菜籃子”工程等八個方面。市級對下安排的涉農資金主要采取切塊方式下達。資金下達一般分為三個批次:第一批,每年12月底前,切塊下達省和市級提前下達的資金,市級提前下達的資金規模應根據其性質、要求確定下達;第二批,在市人代會批準市級預算后60日內,將市級資金全部集中切塊下達;第三批,根據省、市新增資金安排情況,按規定時限下達。農業生產救災、特大防汛抗旱等應急救災資金,可根據災情發生情況及時下達。涉農專項資金管理方式由項目管理轉向任務管理,除國家、省有明確規定外,具體項目審批驗收權限全部下放到縣區,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涉農資金由單項資金績效考核向綜合績效考核轉變。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干預縣區開展統籌整合工作,除約束性任務外,一律不得指定具體項目,對以各種理由限制、阻礙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要堅決予以查處。縣區按規定在統籌整合范圍內調整資金用途的,審計、財政等部門在各類監督檢查中不作為違規違紀問題處理。
      統籌整合的涉農資金主要支持八個方面
      ?十大農業特色產業及“菜籃子”工程;
      ?高標準農田建設、節水灌溉及水肥一體化建設;
      ?荒山綠化及生態保護;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項目(含塘壩治理及“五小水利”工程項目);
      ?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含田園綜合體建設、現代農業綜合體);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農業綠色生產區建設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
      ?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科技能力建設。
    編輯: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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