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日前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5類疫情防控項目優先辦理。
《通知》明確,對屬于疫情防控的醫療機構,在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其應對疫情臨時應急病房類建設項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建設情況報所在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對醫療機構應急增加X射線影像設備用于肺炎診斷的,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手續;對醫用口罩、防護服、護目鏡、消毒機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建設項目,未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無需辦理環評手續;其余項目實行登記表備案無需環評審批;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藥類、研究實驗等建設項目,對相關建設項目環評實行容缺受理、優先辦理、特事特辦。對醫院、污水集中處理等保障疫情類建設項目,其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無需辦理固廢驗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