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獲悉,我市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長1年。
據測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預計為我市參保企業減輕兩項社會保險費負擔9.2億元,其中失業保險費5.31億元,工傷保險費3.89億元。
“繼續階段性降費是我市打好企業社保費‘減、免、緩、降’系列惠企組合拳的重要舉措之一,在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過程中,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已在系統內設置好降費后的繳費比例,參保單位無需進行任何操作,每月正常申報繳納社保費即可自動享受減負。”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相關業務處室工作人員介紹,對部分參保市民擔憂“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少了,相關待遇會受到影響”的情況是不存在的。
該工作人員表示,此次降費政策降低的是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費率,職工失業金領取月數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同時,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享受則與繳費基數相關。也就是說,降低費率只會減輕企業和職工的繳費負擔,而職工的失業及工傷待遇是不受任何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