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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濟南實施“三年行動”明晰部門職責邊界

    發布日期:2020-06-23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政府部門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明晰部門職責邊界清單,明確市、區縣事權劃分,建立權責事項運行制度,理順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區縣、部門與區縣部門之間的工作權限,著重解決權責交叉、邊界不清、遇事推諉、執行不力等問題。
      《方案》提出,力爭經過三年努力,建成比較完備的政府部門(單位)制度體系,基本實現權責制度化、流程標準化、運行規范化,為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現代化政府治理體系和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效制度供給。
      《方案》要求,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依法履職各項制度,確保政府部門(單位)各項工作職責均形成制度約束。明確職責關系,明晰責任邊界,理順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區縣、部門與區縣部門之間的工作權限,著重解決權責交叉、邊界不清、遇事推諉、執行不力等問題。
      《方案》提出,各部門(單位)依法依規準確梳理承擔的主要職責,動態調整權責清單,編制職責邊界清單,做到權責明確、邊界清晰。明晰部門職責邊界清單。對需由兩個以上部門共同完成的職責事項,明確履職邊界,理順部門職責分工,納入部門職責邊界清單;明確市、區縣事權劃分。各部門(單位)按照省“市縣同權”部署要求,綜合運用直接下放、服務窗口前移、下放實質性審核權等方式,將市級行政許可事項調整下放給區縣實施,重點理順市級與區縣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權責關系,形成市、區縣兩級分工合理、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
      《方案》明確了實施步驟。建章立制階段,重點是各部門(單位)動態調整權責清單、編制職責邊界清單,逐項建立配套制度,全面優化運行流程,特別是要瞄準社會反映突出、影響發展改革穩定的難點堵點焦點問題,建立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制度規范。鞏固完善階段,重點是各部門(單位)對上級權力下放、省市統籌、向區縣放權后的本部門(單位)權責事項進行動態調整,完善相應制度流程。繼續完善促進依法行政的相關保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優化提升階段,重點是各部門(單位)根據國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制度、流程,推進行政權力高效運行。按照省、市關于加快數據融合創新的部署要求,全面實現權責事項網上運行,提升企業和群眾體驗感、獲得感和滿意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編輯: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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