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我市召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視頻部署會,并向廣大市民發出《禁放煙花共享藍天、守護文明擦亮金牌》倡議書。
會上通報了《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施行以來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分析了今年的工作形勢,對禁放工作提出要求。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各級部門壓實責任、強化措施,在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支持下,特別是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堅持疫情防控和禁放工作兩手抓雙落實,實現了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標”。全市公安機關對違規燃放行為“零容忍”,堅決依法查處,全年共查處違規燃放案件29起、行政處罰35人,確保了全市禁放區域內未形成規模性違規燃放,未造成人員傷害,未引發火災和公共安全事故。
2021年是《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實施的第四年,是鞏固工作成效、形成常態化禁放機制的關鍵之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春節期間倡導留濟過年,外地在濟過年人員比往年要成倍增加,網上謠傳煙花爆竹開禁,使得禁放工作形勢更加嚴峻。
會議指出,當前小年、春節等煙花爆竹燃放傳統重要時段即將來臨,為堅決遏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勢頭,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目標不變、力度加大、措施強化”的要求,健全“區縣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各界參與”的常態長效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
根據規定,我市三處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的城區范圍內的區域,具體區域由區縣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區縣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的其他禁放區域。
10處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橋,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大中型水庫管理區;商場、集貿市場、風景名勝區、公園、室內公共娛樂場所、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高層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層建筑物施工現場;區縣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的其他場所。
此外,重污染天氣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市禁放辦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積極支持參與禁放工作,讓“春節藍”成為泉城市民的常駐福祉,為建設“大強美富通”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營造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