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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濟南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9月1日起實施

    發布日期:2021-08-07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為了規范養犬行為,加強養犬管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助力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濟南制定出臺了《濟南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1年9月1日起實施。8月6日上午,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召開,對《濟南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進行介紹和解讀。據悉,《條例》主要包括總則、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范、診療與經營、收容與留檢、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八章五十條。
      對違法養犬行為,可通過“12345”熱線進行舉報
      《條例》明確養犬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的區域范圍。規定重點管理區為市、區縣建成區以及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一般管理區為重點管理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同時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管理區的具體范圍向社會公布。
      《條例》強化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宣傳教育,對違法養犬行為的舉報方式予以明確,可以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
      《條例》對飼養犬只的數量、品種和場所,犬只免疫、登記以及收費等作出規定。明確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居民限養一只犬,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的除外;規定養犬人應當在其獨戶居住住所或者單位場所內飼養犬只,禁止在機關和醫療衛生、教育機構、企事業單位等公共區域養犬;規定養犬人應當自犬只出生滿三個月或者取得未免疫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資質的動物診療機構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并于免疫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定期進行免疫;規定在全市范圍內均實行犬只登記,養犬人應當自取得犬只之日起三個月內,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初始登記。登記有效期為一年,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申請辦理年度登記;明確實行重點管理區登記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照有關規定報請批準后向社會公布;規定申請養犬登記時應當攜帶犬只或提供犬只照片,提交相關材料。調整規范公安機關的辦理流程,同時本著便民原則,規定公安機關在居委會、村委會設立便民服務點,為辦理養犬登記提供方便。
      明確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烈士陵園、公園等公共場所
      《條例》對養犬人應當遵守的文明養犬行為規范作出規定。明確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場所,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博物館、青少年宮、烈士陵園、公園等公共場所。同時,對禁入場所之外的公共空間管理單位,規定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允許犬只進入,允許進入的可以設置犬只活動區域;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據養犬公約劃定犬只活動區域。
      盲人飼養導盲犬,免收管理服務費
      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條例》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對個人在重點管理區飼養多于規定數量的犬只或者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未辦理養犬初始登記或者年度登記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對違反養犬行為規范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
      關于養犬登記收費問題,《條例》規定實行重點管理區登記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照有關規定報請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務費。目前,市公安局正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積極溝通協調,結合濟南實際,研究調整重點管理區犬只初始登記和年度登記服務費的收取標準。
      為確保犬糞及時清理,城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濟南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加強執法,對于未及時清理犬糞的責令清除,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必要時對違法行為人給予曝光,確保文明養犬成為社會行為習慣和文明風尚,共同維護“日清日新、潔凈有序”的城市環境。
    編輯: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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