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守護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護生態環境,市生態環境局對涉疫廢水監管再作部署,要求對醫療污水和醫療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嚴禁未經消毒處理和未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嚴禁直接將處理后的廢水排入水質目標為Ⅲ類及以上的地表水域。
針對轄區疫情集中隔離點日常監督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將督促指導轄區隔離點參照《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和《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等文件有關要求,對污水和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達到25項控制項目標準值后方可排放,嚴禁未經消毒處理和未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嚴禁直接將處理后的廢水排入水質目標為Ⅲ類及以上的地表水域。
針對集中隔離點污水消毒處理,定期現場檢查,督促轄區集中隔離點參照《濟南市隔離觀察點污水處理工作方案》《疫情防控集中隔離場所污水消毒技術規范》等有關要求對污水進行規范處置,嚴禁污水直接排放或未達標排放,防止出現環境次生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和群眾身體健康。
同時,督促城鎮污水處理廠做好消毒。重點督促城鎮污水處理廠關注進水污染物變化情況,切實做好消毒,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指標達到排放要求,確保污水全鏈條達標排放,實現從源頭到末端的閉環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