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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天橋區編辦創新機制 優化機構編制管理

    發布日期:2013-03-11

    信息來源:

    2013年,天橋區編辦將以“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為工作理念,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有增有減、調劑余缺”的原則,盤活機構編制資源,優化編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機構編制動態調整。將分層次、分步驟對全區的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職責履行、職能發揮等方面進行梳理,核實各類編制總量、結構、使用分配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機構調整和編制余缺調劑,使有限的機構編制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二是落實部門間協調配合約束機制。進一步完善與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約束機制,按照各自的管理權限,嚴格規范審核程序,準確把握審核內容,認真開展機構編制審核,杜絕超職數配備干部、人員混編混崗、超編進人等現象的發生。同時,強化協調配合意識,做到互通信息、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工作、資源浪費等現象的發生。
    三是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監督制度。為拓寬信息收集渠道,豐富機構編制監督管理體系,結合“12310”舉報受理平臺,逐步建立機構編制監督制度,形成便捷、安全、高效的舉報受理機制;健全機構編制監督員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監督和民主監督作用;將政策規定、業務范圍、審評程序、工作流程、人員職責等進行公示,接受監督,打造“陽光編制”。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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