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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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督促有關單位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機構編制部門監督檢查的職能,歷下區編辦根據《山東省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管理、節水用水、職業衛生監管等職責分工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評估工作。
一是有目的性地開展工作。通過全面檢查評估有關單位履行藥品流通管理、節約用水、職業衛生監管職責的情況,查找和解決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強化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有針對性地組織工作。明確檢查評估的對象為歷下編辦發〔2012〕41、42、43號文件中涉及的11家單位,印發檢查評估通知,明確檢查評估內容,及時做好協調溝通,保障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三是有計劃性地推進工作。專項檢查分單位自查整改、實地檢查評估、總結分析提升三個階段進行,持續時間兩個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按步驟扎實推進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