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辦法的通知》,每年度市食藥安辦會同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對各區縣(功能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評價。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評議年度。市食藥安辦每年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制定并發布本年度評議方案及其細則。評議采取日常評議、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年終自查、年終評審、綜合評議、結果通報等程序進行。
市食藥安委審定評議結果后,由市食藥安辦將評議結果通報各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和相關成員單位。結果評價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原則上得分排名位于前1/3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名位于1/3之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發生被撤銷省級食品安全縣(區)、省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區)稱號情形等的,評議等級下調一級,最低降至C級;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管轄區域內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議等級為D級。評為A級的予以通報表揚;D級或者評議排名列后3位的,約談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